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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烈祝賀我會聯辦的科普活動被中國科協評為--優秀科普活動
12月21日,中國科學技術協會辦公廳印發《關于對2020年全國科普日有關組織單位和活動予以表揚的通知》(科協辦函普字【2020】158號),江蘇省機械工程學會、南京工程學會和江蘇省學會服務中心聯辦的“2020年全國科普日暨第一屆‘天印筑夢·科普智行’”活動,被評為優秀科普活動。
江蘇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文件
江 蘇 省 科 學 技 術 廳
蘇科區發〔2020〕102號
關于組織申報2020年江蘇省科技
副總項目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才辦、科技局,各有關單位:
為扎實推進“五堅持五提升”人才工作體系建設,鼓勵支持全國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到江蘇企業兼任科技副總,積極推動江蘇企業科技創新和江蘇產業高質量發展,經省人才辦和省科技廳研究,現將2020年江蘇省科技副總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點
2020年科技副總重點支持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高端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生物技術和新醫藥產業、新材料產業、高端裝備制造產業、節能環保產業、新能源和能源互聯網產業、新能源汽車產業、空天海洋裝備產業、數字創意產業、現代農業等戰略性新興產業,以及我省重點培育的13個先進制造業集群等領域的引進人才。
二、支持政策
1、入選的科技副總,享受我省各地區、各部門制定的引進高層次人才相關優惠政策和待遇。
2、入選的科技副總,在任期間與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企業投入高校院所 30 萬元以上合作經費的(以簽訂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合同為準),省科技廳給予“產學研合作項目”指導性計劃立項支持。
三、申報組織
以企業為申報主體,聯合人才及人才派出單位向企業所在地主管部門申報。請各地人才辦、科技局主動做好服務工作。
四、申報受理
省科技項目受理中心負責申報材料受理工作。同一人才限報一家企業,同一企業限報一名人才。
五、申報要求
2020年科技副總項目通過“江蘇省高層次人才申報管理系統”(http://xmsb.jsrcgz.gov.cn)進行網上申報(網上申報時須上傳所有申報材料原件的掃描件,其中申報書有人才本人簽名和申報企業蓋章即可上傳),截止時間為6月20日。網上申報完成后,申報人(或申報企業)將與網上申報材料相一致的紙質申報材料報送企業所在地主管部門審核。申報人(或申報企業)應客觀、真實、完整地填寫申報材料,不要空項、漏項、缺項。對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申報資格,記入誠信檔案。
請各設區市、各有關單位高度重視科技副總項目申報推薦工作,認真審核,保證質量。各設區市于6月25日前將推薦報告和匯總表對口報送省人才辦和省科技廳;紙質申報材料(一式兩份,注明正本和副本,其中正本中的真實性承諾書、申報書、合作協議書須為原件)報送省科技項目受理中心(南京市成賢街118號)。
咨詢電話:省科技廳025—83363139。
附件:1.申報條件
2.申報材料清單
3.補充說明
4.真實性承諾書5.申報書
6.合作協議書
江蘇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2 0 2 0 年 4 月 1 0 日
附件1
申報條件
1、申報人應為國內高校院所的科技人才;申報企業應為江蘇境內注冊企業(不含申報人本人及所在高校院所創辦、入股的企業)。
2、申報人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原則上應有博士學位(境外學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0周歲。
3、申報人所在學科應有碩士以上學位授予權或為省級以上重點學科。4、申報人應為2020年1月1日至5月30日期間被申報企業聘任的科技副總;受聘期限不少于兩年,服務報酬合計不少于12萬元。
5、申報人、申報企業、申報人派出單位應簽訂《合作協議書》;申報人應能積極協助申報企業完成相關合作任務(如:開展產學研合作、推進科技成果轉化、推進技術需求研發、推進研發機構建設、解決關鍵技術難題、引進培養人才團隊、建立完善規章制度、組織專題培訓講座、申報項目成果專利、制定創新發展規劃等)。
6、申報企業應具備(或擁有)以下資質之一:國家或省級認定的創新型(試點)企業、創新型領軍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產教融合型試點企業、科技企業上市培育計劃入庫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庫入庫企業、農業科技型企業、軟件企業、動漫企業等;國家或省級認定的企業重點實驗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研究生工作站等;市級以上認定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
7、2016年以來已獲批科技副總項目的人才不得申報;2019年已獲批科技副總項目的企業本年度不得申報;2016年以來科技副總項目檢查考核結果為“中止”的人才和企業不得申報;2016年以來承擔省人才辦、省科技廳項目有“失信記錄”的人才和企業不得申報;在任科技鎮長團成員不得申報;不得與2020年省“雙創人才”、“雙創團隊”、“雙創博士”項目同時申報。
申報材料清單
1、封面(同申報書首頁)
2、目錄
3、真實性承諾書
4、申報書
5、合作協議書(指企業、人才、人才派出單位簽訂的三方協議)
6、學歷學位證書(境外學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7、所在學科應有碩士以上學位授予權或為省級以上重點學科證明材料
8、企業營業執照(指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
9、企業資質符合申報條件的證明材料
10、已簽訂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合同
(特別說明:已簽訂合同的請提供,未簽訂合同的不需要提供)